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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桥街道“万丰海岸城玺园”(宗地号:A313-1543)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易图诚泰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05-06

  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开发的新桥街道“万丰海岸城玺园”项目(宗地号:A313-1543)位于新桥街道南环路与中心路交界处,建设用地面积16225.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定容积率6,地上规定建筑面积97300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8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G-2019-0016号)。建设单位现来文申请施工图修改备案,因涉及原批准总平面图修改,需先行办理总平面图修改公示。

  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1)3栋一单元、3栋二单元和3栋三单元塔楼部分阳台边线、阳台位置的建筑轮廓线调整;局部凸窗位置轮廓线往内侧收100mm;

  (2)3栋一单元、3栋二单元和3栋三单元塔楼屋顶机房轮廓、管井轮廓调整;

  (3)3栋一单元东北侧的商业裙房退台局部轮廓线因立面优化调整,轮廓线往西收缩,原标注的层数和高度信息“1F H=6.40M”有误,该位置退台层数和高度信息更正为“2F H=12.10M”;

  (4)3栋三单元北侧住户大堂屋顶轮廓调整;

  (5)裙房屋面部分管井、机房位置和轮廓线调整;

  (6)二层连廊平台高度由6.10m增加到6.20m;三层连廊平台高度由12.40m降低到12.20m;

  (7)3栋三单元西侧的三层连廊平台轮廓调整;3栋裙房西北侧和北侧一层上至二层连廊的楼梯、扶梯上方补充格栅表达;

  (8)3栋二单元东侧室外增加台阶;

  (9)3栋商业裙房西南侧增加高度为12米的大雨棚;

  (10)3栋商业裙房西南侧增加连廊与屋顶衔接的台阶;

  (11)3栋裙房西北侧连廊平台电梯顶盖高度由10.90米调整为11.30米;

  (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地上核增面积由7189.39平方米改为6794.94平方米,地下核增面积由38136.93平方米改为38857.32平方米,导致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相应发生变化;

  (13)本地块规划设计停车位指标1061辆,设计停车位指标由771辆增加到772辆,其中充电桩停车位由318辆增加到336辆。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则,更新项目内各用地停车位可整体平衡,剩余的289个停车位设置于万丰海岸大厦(宗地号:A313-1545)地下二层和地下三层;

  (14)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指标表中地上建筑分栋指标中的各栋“规定面积”在表中可不体现;

  (15)指标表中,3栋二单元消防避难间层数备注描述错误,由原十二、二十八层更改为十三、二十九层;3栋三单元消防避难间层数备注描述错误,由原十二、二十六层更改为十三、二十九层;

  (16)指标表中,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的分项指标功能名称“地下车库”、“设备房”调整为“共用停车库”、 “公用设备用房”;

  (17)指标表中,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的分项指标中增加“架空公共连廊”功能名称、面积数和备注信息;

  (18)最高高度绝对标高由173.65米调整到174.15米,指标表中“最高高度(绝对标高)”对应数据、图纸说明中第9条关于本地块最高点绝对标高的数据和位置描述相应修改;

  (19)图纸版本号由A版升为B版,日期由2019.06改为2020.04。

  经查,修改后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修改具体内容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修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29985691

  传真号码:0755-29996657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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