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05-09
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开发的新桥街道“万丰海岸城珺园”项目(宗地号:A313-1542)位于新桥街道南环路与中心路交界处,建设用地面积7054.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定容积率5.84,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41200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7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G-2019-0015号)。建设单位现来文申请施工图修改备案,因涉及原批准总平面图修改,需先行办理总平面图修改公示。
万丰海岸城珺园项目总平图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1)4栋一单元和4栋二单元塔楼部分阳台位置的建筑轮廓线调整;
(2)4栋一单元和4栋二单元塔楼屋顶机房轮廓线、管井轮廓线调整;
(3)4栋二单元西侧商业裙房边线局部调整,西侧和东北侧雨棚局部调整;
(4)4栋商业裙房二层东侧中部建筑轮廓线调整;
(5)裙房建筑高度高度由10.80米调整为10.72米,东侧二层平台高度由5.10米调整为6.20米,西侧和南侧连廊平台高度由6.10m调整为6.20m;
(6)裙房屋顶部分管井、机房位置和轮廓线调整,屋顶设备区范围调整;
(7)4栋二单元西侧的二层连廊平台轮廓因结构深化设计调整;
(8)4栋东侧二层平台楼梯因标高变化而增加踏步,平台上方雨棚调整;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地上核增面积由2947.11平方米改为2837.90平方米,地下核增面积由17947.11平方米改为21274.46平方米,导致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相应的发生变化;
(10)本地块规划设计停车位指标485辆,设计停车位指标停车位指标由384辆增加到386辆,其中充电桩停车位由146辆增加到161辆。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则,更新项目内各用地停车位可整体平衡,剩余99个停车位设置于万丰海岸城瑧园(宗地号:A313-1544)地下三层;
(11)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指标表中地上建筑分栋指标中的各栋“规定面积”在表中可不体现;
(12)指标表中,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的分项指标功能名称“地下车库”、“设备房”调整为“共用停车库”、 “公用设备用房”;
(13)指标表中,城市公共通道对应的备注由“二层连廊下方空间”调整为“二层连廊下方空间、二层商业东西向公共通道”;
(14)指标表中,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的分项指标功能架空公共空间的备注由“二层室外平台裙房屋顶投影下方”调整为“二层西南角商业架空”;
(15)指标表中,4栋裙房建筑高度由10.80米调整为10.72米;
(16)最高高度绝对标高由161.05米调整到162.10米,指标表中“最高高度(绝对标高)”对应数据、图纸说明中第9条关于本地块最高点绝对标高的数据和位置描述相应修改;
(17)图纸版本号由A版升为B版,日期由2019.06改为2020.04。
经查,修改后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修改具体内容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修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9985691
传真号码:0755-29996657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