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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桥街道 “万丰海岸大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易图诚泰 2020-05-18

  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万丰海岸大厦”项目(宗地号:A313-1545)位于新桥街道南环路与丰山西路交界处,建设用地面积9999.87平方米,规定容积率为5.8,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该项目于2019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G-2019-0019(改1)号)。该公司现来文申请办理施工图修改备案,因涉及原批准总平面图修改,需先行办理总平面图修改公示。

  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1、9栋商业裙房2层~4层建筑高度调整;

  2、9栋商业裙房东侧三层、四层轮廓线局部调整;

  3、9栋北侧一层上至综合车站顶部的消防车道加宽,轮廓线调整;

  4、9栋塔楼屋面和裙房屋面部分管井、机房位置、轮廓线和机房高度调整;

  5、9栋商业裙房屋顶泳池轮廓调整;

  6、9栋北面室外人防楼梯调整至消防车道下方;

  7、9栋南侧和西侧雨棚轮廓线和雨棚高度调整;

  8、9栋北侧2层屋面设备区域上方格栅取消;

  9、因局部建筑轮廓调整,部分间距尺寸数据相应调整;

  10、西侧室外标高、开口道路坡度局部调整;

  11、最高高度绝对标高由154.15米调整到156.35米,指标表中“最高高度(绝对标高)”对应数据、图纸说明中第9条关于本地块最高点绝对标高的数据和位置描述相应修改;

  12、指标表中“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数据修改,由原“653.80/2347.16”调整为“661.49/2339.47”,均衡后的总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保持不变;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地上核增面积由1892.84平方米改为1944.09平方米,地下核增面积由34337.27平方米改为34516.82平方米,导致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等相应的发生变化;

  14、本地块规划设计停车位指标301辆,设计停车位指标由767辆增加到812辆,其中充电桩停车位由30辆增加到64辆。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则,更新项目内各用地停车位可整体平衡,万丰海岸大厦地下二、三层提供给万丰海岸城玺园使用,地下一、二层提供给万丰海岸城瑧园使用;

  15、图纸版本号由A版升为B版,日期由2019.07改为2020.04。

  经查,修改后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修改具体内容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修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9995910

  传真号码:29996657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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