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06-29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第39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 | 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 | 111832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567平方米公共绿地、463平方米水域、一处不小于27322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共落实不少于5580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2 | 平湖 | 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 | 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 | 132155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8971平方公园绿地、一处不小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共落实不少于5952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 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 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8948942。
特此公示。
附表:《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附图:1.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