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06-30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现将拟定的《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四批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四批计划情况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宝安 | 航城街道 | 黄田金碧片区 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天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3670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54384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不少于36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文体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等);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2号
(二)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
(三)深圳市黄田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社区利达路北金碧工业区2号综合楼
(四)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航城街道广深公路与凯成二路交汇处西侧
二、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宝安日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9日;
2、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4、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刘先生
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2号
电话:29996669传真:29996657
特此公示。
附件: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金碧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