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2018-12-29
日期: 2018-12-29 信息来源: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
《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 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粤海街道 | 莱英花园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方向调整) | 粤海街道办事处 | 11488 | ①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商业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