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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五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易图诚泰 2018-09-30

来源:龙华区 日期:2018年09月30日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五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五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龙华

观湖街道

海神工业园一期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富昇置业有限公司

41623

① 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2600平方米。

③ 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2

龙华

龙华街道

清湖硅谷动力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

绿家控股有限公司

107803

① 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新型产业等功能(新型产业用地不超过最终批准的产业用地面积的20%)。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32350平方米(落实不低于18班高中用地一处)。

3

龙华

大浪街道

黄麻埔社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37461

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5486平方米,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一所。更新单元范围内、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外的631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由实施主体理清经济关系并自行拆除、清理后将土地无偿移交政府。

4

龙华

大浪街道

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大浪浪口股份合作公司

17702

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6200平方米。

③ 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说明: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的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详见公示网站http://www.szlhq.gov.cn。

2.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3.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网站http://www.szlhq.gov.cn下载)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703室,联系电话:23336550。

  特此公示。

  附件:

  1.龙华区观湖街道海神工业园一期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硅谷动力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龙华区大浪街道黄麻埔社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5.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