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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遴选2019年度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告

易图诚泰 2019-03-04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9-03-04 18:41


  根据工作需要,我室现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19年度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法律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申报);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为政府法制或者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特别是主办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连续三年担任市、区级政府法律顾问或从事过政府法制、司法工作;

  (四)供应商必须熟悉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的政府法制事务;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二、服务内容

  (一)为我室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的法律事务提供日常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对我室审查的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协助我室审查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的合同、协议及拟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四)必要时列席我室的有关会议,参与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的重大项目、合同或案件的谈判,并就有关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五)接受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

  (六)其他我室指派的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的相关法律工作。

  三、服务费用

  (一)2019年度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

  (二)服务期开始后两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50%;服务期开始后八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30%;服务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四、提交选聘材料

  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9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18:00点)前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选聘资料(一式五份,复印件请加盖律所公章)提交至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一号宝安区政府办公楼801室:

  (一)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二)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 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

  (四) 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 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涉及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情况及业绩;

  (六)其他可以说明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业务能力的材料。

  五、评审与聘任

  我室将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在综合考察各应聘律所实力、业务专长、相关业绩和收费标准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评审择优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在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业务能力突出、连续三年以上承担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领域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将候选律师事务所名单及选取过程情况报区委区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

  六、其他

  (一)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我室不负责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准备、提交相关材料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三)有关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可以向我室咨询。


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路小姐 2999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