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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城、龙岗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NL-GX07-1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的公示

易图诚泰 2019-03-05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05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龙城、龙岗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划定研究中NL-GX07-1统筹单元位于龙岗街道龙城大道以东,爱南路以北。为优先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该统筹单元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一、调整情况: 

  NL-GX07-1统筹单元面积为9.2万平方米,现状主要为私宅和工业用地。在综合考虑现状建筑、产权边界、规划道路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更新意愿,将NL-GX07-1内非农用地覆盖区域调出范围,纳入NL-GX01单元,并将NL-GX01内的G09107-38宗地纳入NL-GX07-1单元。 

  其中先行启动的NL-GX07-1单元(银珠岭片区)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113394.6平方米,落实法定图则规划文体设施用地,,移交公共利益用地不少于38997平方米,土地移交率不低于35%,NL-GX01单元(含已立项向前村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239446.3平方米,土地移交率为34.5%。 

  调整后的NL-GX07-1单元(银珠岭片区)土地移交率高于NL-GX01调整前后土地移交率,落实了原NL-GX07-1单元重要公共配套设施,符合统筹单元范围调整原则。先行启动申报城市更新计划的更新单元,需按照我区相关政策落实公共配套设施用地。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9年3月5日起至3月11日止。 

  三、反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 28948190,传真: 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龙岗街道南联社区NL-GX07-01和NL-GX01统筹单元调整示意图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