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2019-10-22
《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六批计划》已经宝安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六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宝安 | 新桥 街道 | 107发展带黄埔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翠华投资有限公司 | 81810 | 1.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M1)等功能; 2.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905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绿地、道路、雨水泵站等),同时需在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配建1处110kv变电站; 3.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 4.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