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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水一水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

易图诚泰 2019-11-05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05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宝龙街道南约社区水一水二片区更新单元拟申报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43139.3平方米,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了更新单元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和《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管理规定(深龙城更【2017】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

  (二)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植物园路2号

  (三)南约社区居委会水二居民小组办公楼大门口(改造现场)

  地址:宝龙街道南约社区水二居民小组办公楼

  (四)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9年11月5日起2019年至11月11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联系人:徐工,电话:0755-28948190,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该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人对宝龙街道南约社区水一水二片区更新单元申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附件:

  1.南约社区水一水二片区更新意愿示意图.pdf

  2.更新意愿汇总表.pdf

  3.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和签字.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