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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易图诚泰 2020-01-07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信息发布时间:2020-01-07 

  一、项目概况 

  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该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东侧邻近笋岗大厦,南侧为梅园路,西侧为在建的深业物流基地。2019年1月该城市更新单元取得《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核发的<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深罗更新函〔2019〕8号),拆除用地面积3464.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01.2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信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荣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该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涉及H303-0004宗地,建筑1栋,产权登记面积11261.03平方米,涉及权利人7户,权利人均为奥康德烟酒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出具的《现状测绘报告》拆除范围内建筑物现状建筑面积11579.18平方米,比产权登记面积多出317.98平方米,该部分权利主张人为奥康德烟酒有限公司。该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所有权利人已通过与信荣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方式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到信荣公司,形成单一主体,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形成单一主体的规定。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该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主体的形成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 

  三、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梅园路18号 

  2.深圳商报 

  3.罗湖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lh.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1.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2.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3.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及电话:余工 0755-82259426 

  特此公告。 

  附件:1.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 

  2.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权利主体汇总表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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