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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七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易图诚泰 2019-12-27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信息发布时间:2019-12-27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1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七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1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七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项目名称 

计划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罗湖 

东门街道、桂园街道 

罗湖区东门街道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 

东门街道办、深圳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5346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落实不少于7389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其中权属清晰用地应不少于7266平方米[功能为居住用地(幼儿园)、教育设施用地及道路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5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该计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通过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反馈地址: 

  1.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6楼 

  2.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罗湖区蛟湖路12号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1楼 

  3. 项目所在现场:罗湖区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 

  4. 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2139758 

  特此公示。 

    附件: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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