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07-27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南山区粤海街道海雅百货大楼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公示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
2、粤海街道办
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雅百货大楼1楼。
4、深圳商报网站网址。
5、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期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5日(1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12楼),联系电话:26663792,联系人:黄工。
特此公示。
南山区粤海街道海雅百货大楼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粤海街道 | 海雅百货大楼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海雅(集团)有限公司 | 665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996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上述用地除落实规划要求外,其余部分可协议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南山区粤海街道海雅百货大楼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附表:南山区粤海街道海雅百货大楼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