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01-17
龙岗区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以下简称:该更新单元规划)于2012年10月取得规划批复,于2014年、2018年和2021年分别完成了三次规划修改。因更新单元批复较早,四期01-02与01-03地块之间规划的斗方街三维出让不符合《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申报主体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对更新单元地块划分和开发建设用地、地块指标、城市设计及建筑控制要素等内容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政策,现予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碧新路与新生路交汇处南侧。
二、修改原则
在不改变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且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各分期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对更新单元地块划分和开发建设用地、地块指标、城市设计及建筑控制要素等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
(一)关于地块划分和开发建设用地的修改
原已批规划四期范围内,01-02与01-03之间跨街建筑物投影面积648.6平方米调整为建设用地,并与相邻的01-02地块一并划入同一地块,01-02地块面积由8854.7平方米调整为9503.3平方米。原已批规划01-03地块划分为01-03-01和01-03-02两个地块,其中01-03-01地块为商业用地19082.2平方米,01-03-02地块为广场用地648.6平方米。
(二)关于地块指标的修改
原已批规划四期01-02地块和01-03地块建筑面积总计为171260平方米,本次规划修改衔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地块建筑面积指标拆分,将建筑面积指标拆分为54200平方米和117060平方米。同时,因对跨街建筑物投影范围的用地调整为开发建设用地导致原01-02、01-03地块用地面积变化,从而在地块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两地块的容积率被动变化,其中01-02地块容积率由6.12降低至5.70,01-03-01地块容积率由5.93提高至6.13。
(三)关于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要素的修改
1.将跨街建筑物整体纳入原已批规划01-02地块退线管控中,其中沿跨街建筑物一侧无需建筑退线。
2.因原已批规划01-03地块划分为01-03-01和01-03-02两个地块,01-03-01地块西南侧与广场用地相邻处一级建筑退线修改为不少于6米,二级建筑退线修改为不少于9米。
3.因原已批规划01-03地块划分为01-03-01和01-03-02两个地块,原300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修改为3处,面积分别为660平方米、1300平方米和104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的边界和位置在下阶段设计可微调,但面积不得减少。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碧新路与内环北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12个自然日,自2023年01月17日起至2023年01月28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期为2023年01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28948836,传真:0755-2894812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