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2018-07-18
来源: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日期:2018年07月17日
观澜街道黎光旧村改造项目于2010年12月取得《关于宝安区观澜黎光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批复》(深规土函〔2010〕2713号),现黎光旧村改造专项规划修改已经我局2018年第十五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88号)、《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以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17〕2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规划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地块西侧紧邻泗黎路,南侧紧邻石园街。本次规划修改在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不增加,且公众利益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拆除范围、开发建设用地边界、支路线位进行优化,增加配套设施建设规模,明确退让红线,修改建筑限高、出入口以及其他非强制性城市设计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规划支路线位,调整拆除范围和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线
根据[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规划内容,将石园街与黎新路交叉口向南侧调整,优化石园街线位与开发建设用地边界。01-01地块用地面积由42266平方米修改为42453平方米,调整后石园街、黎新路线位和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与法定图则保持一致。因技术误差,导致部分开发建设用地位于拆除范围外。在开发建设用地不变的情况下优化拆除范围,调整后开发建设用地全部位于拆除范围内。
(二)增加配套设施建设规模
在不突破法定图则建筑总量的基础上,增加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规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400平方米修改为10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由100平方米修改为200平方米,幼儿园由6班修改为9班,建筑面积由1700平方米修改为2700平方米。
(三)调整原批复专有名词名称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要求,明确原批复内容中的“政策性住房”为“保障性住房”;明确配套设施内容为社区居委会等,将批复中的“老年活动站”修改为“社区居委会”; 采用“建筑覆盖率”及“绿化覆盖率”的控制要求。
(四)明确建筑退线、补充出入口要求
依据现行《深标》要求,明确01-01地块沿四黎路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12米;沿黎新路和石园街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补充表达幼儿园车行及人行出入口。
(五)调整公共开放空间位置
将石园街与四黎路、黎新路与四黎路交叉处设置的两个公共空间整合至地块西北部,便于整体利用。
(六)调整关于“风水塘”控制的文字表述
将原批复“保留地块中部风水塘,为小区内部提供景观,提供休憩、戏水空间。风水塘在下阶段设计中可适当调整,但应保证其用地面积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调整为“地块中部的现状风水塘在下阶段设计中可适当调整位置、形状,但应保证其用地面积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为小区内部提供景观、休憩、戏水空间”。
(七)调整建筑限高
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至150米(最终建筑高度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八)规划区内已列入区级文物的碉楼迁移至西北侧公共开放空间。
二、现场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栋
2、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龙华区观澜街道泗黎路与黎光路交汇处(黎光旧村)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
电话: 0755-23332549 常工 传真:0755-23336519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