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2018-02-06
来源:区城市更新局发布时间:2018-02-06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盐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拟定的《盐田区山泉小区、诗宁小区、盐田综合保税区翡翔仓库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盐田区城市更新局公示栏、深圳商报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盐田区山泉小区、诗宁小区、盐田综合保税区翡翔仓库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盐田区 | 沙头角街道 | 山泉小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 15624.4 |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功能 |
2 | 盐田区 | 沙头角街道 | 诗宁小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 19261.4 |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
3 | 盐田区 | 盐田街道 | 盐田综合保税区翡翔仓库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华晖怡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46424.1 | 拟更新方向为物流功能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5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联系电话:223203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