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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上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易图诚泰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03-12

《上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土地整备项目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深规土[2017]720号)有关规定,现对《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上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隶属于上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项目实施范围面积共计7.18公顷,其中涉及合法用地20789.92平方米,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51048.18平方米。认定为整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1749.28平方米,按规定核算留用土地指标。因项目涉及轨道六号线(公明段)及风景北路范围内的建筑物已提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地上建筑物已按照重置价补偿,故留用地核算不考虑该部分现状容积率。依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2018]6号)规定,核算留用土地指标为27193.15平方米,实际落实留用土地面积为22139.9平方米,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301-01&03号片区[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17-02-02地块。

  《实施方案》概算总补偿费为12,051,397元(大写:壹仟贰佰零伍万壹仟叁佰玖拾柒元),最终以实际补偿结果为准。

  二、公告地点

  1.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示栏

  2.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gm.gov.cn/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30个自然日,自2021年03月12日起至2021年04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附图:关于上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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