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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深圳兄弟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易图诚泰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08-06

  一、基本情况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南天一路和侨香二道交界处东北角,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获批准,分两期实施,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40830平方米,其中一期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504.88平方米,二期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515.12平方米。(详见附件1)

  二、项目相关进展

  深圳兄弟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交与本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权利主体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来文资料显示已完成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详见附件2)

  三、公示事项

  深圳兄弟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现向我局申请确认其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拟确认深圳兄弟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公示。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在项目现场(南天一路和侨香二道交界处东北角)、福田区国防大厦八楼、香蜜湖街道办、深圳商报、我局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csgxj/)、区政府网站(http://www.szf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共7日)。

  如对拟确认深圳兄弟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南天电力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1、个人反馈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反馈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反馈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政府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法人证明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确认实施主体的手续。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拆除范围内建筑物签约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8358902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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