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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易图诚泰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03-22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与新安四路交汇处东侧,项目更新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20年第27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6550.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24922.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987.4平方米(附件一)。

  就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深圳市港地实业有限公司已与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方式理清经济关系。现深圳市港地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的规定,拟确认深圳市港地实业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见附件二)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1年3月28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我局将按程序确认深圳市港地实业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现场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与新安四路交汇处东侧

  二、网上公示网址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官方网站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宝安日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汪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号

  电话:29992541 传真:29996657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附件二:《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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