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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易图诚泰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01-13

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光明区政府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实施范围30.68公顷。为促进连片产业空间升级、落实项目留用土地,开展土地整备规划研究,对《深圳市宝安区301-01&02号片区[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7-05、07-07、07-08、07-09、07-13、07-16、07-18-01、07-18-02、07-18-03、08-01、08-02、08-03、08-04、08-05、08-06、08-07、08-08、08-09、08-10、08-17、08-19等地块及《[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等19个地块规划调整(草案)》06-08地块的用地功能和规划指标做出如下调整:

  (一)道路调整

  1.通兴路、马田路:马田路和通兴路道路交叉口向东北侧偏移,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龟竹路:优化龟竹路(通兴路-公明西环大道段)线位,与通竹路平齐,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3.龟田路:红线宽度由15米调整为16米,道路等级不变。

  4.竹兴路:落实法定图则建议性道路,连接通兴路与根竹园路,红线宽度由7米调整为16米,取名为竹兴路,道路等级调整为支路。

  (二)地块调整

  根据优化后的道路线位,考虑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生活、生产用地功能相对集约和均衡布局,各地块调整如下:

  1.将07-05、07-08地块及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07-08地块(项目留用土地),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库用地、旅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19787.8平方米,容积率5.9,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16983平方米,其中住宅102833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18班幼儿园74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托育服务中心7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居住)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2.将部分08-02、08-03、部分08-04地块调整为08-02地块(项目留用土地),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2219.8平方米,容积率5.9,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30669平方米,其中住宅104209平方米,商业180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3000平方米、母婴室6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居住)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库)停车位150个。

  3.将08-05、08-06和部分08-07地块调整为08-07地块(项目留用土地),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文化活动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19088.4平方米,容积率5.7,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09386平方米,其中住宅98986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4.将部分08-07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08-06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5616.5平方米。

  5.06-08地块(项目留用土地),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1993.4平方米,容积率5.2,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14269平方米,其中厂房100729平方米,宿舍8700平方米,小型商业15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小型消防站4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480平方米(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4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地下)200平方米、社区物流配送站2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产业)用地面积750平方米。

  6.将08-10地块和部分08-09地块调整为08-04地块,用地性质由四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17343.4平方米,规划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备注“根竹园13号住宅及古树后续资源现状保留,结合教育设施建筑功能活化利用”;

  7.结合马田路和通兴路线位调整,将08-08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08-0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8599.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熟食中心,备注“结合根竹园食堂建筑正立面活化利用,设置熟食中心”;将08-09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7012.2平方米。

  8.结合马田路和通兴路线位调整,将07-0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9488.5平方米、07-09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683.1平方米、07-1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889.3平方米、07-1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231.4平方米、07-18-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458.8平方米、07-18-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016.2平方米、07-18-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42.0平方米、08-1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525.6平方米、08-19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9297.9平方米。

  9.结合龟竹路线位调整,将08-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705.3平方米。

  10.结合竹兴路道路落实,将部分08-08地块调整为08-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081.5平方米。


  二、现场公示

  (一)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一楼公示区

  (二)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雪仙丽科技园1栋

  (三)根竹园社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公示栏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公明西环大道与根竹一巷交汇处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gm.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2月11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九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5-88214494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