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2018-04-02
来源:区城市更新局发布时间:2018-04-03
打印
各申报主体: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第二十八条,定期开展更新计划清理的要求,请计划已批准的各更新单元计划申报主体在1年内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工作,逾期将按程序启动计划清理。
联系人:李佳;联系电话:22320390
盐田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4月2日
分享: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元墩头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告
易图诚泰 22月前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公布沙头角梧桐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面图的通告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易图诚泰 21月前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1年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易图诚泰 46月前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元墩头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