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诚泰 2020-04-17
来源: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日期:2020-04-17
《2020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4月17日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㈡ | 备注 |
1 | 福田区 | 园岭街道(办事处) | 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兄弟高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749.7 | 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少于4170平方米;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止。 应依据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履行相关责任,并在后续实施环节接受产业监管。 |
特别提示㈣: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